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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小说:跟着姓名学国学 作者:青港沉沙 本章字数:1539 更新时间:2024-11-30 15:23:35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我们借着上一句爻辞,能更好地理解这句爻辞。
九三爻强调要“有孚”,不要朝三暮四,不要出尔反尔,不要半途而废,要诚心正意坚持改变。然后“有孚改命”,坚持作出改革,国家的命运、个人的命运因此改变,之前的各种怀疑、犹豫变成了无条件的信任和坚定的拥护。
在这种状态下,你还会后悔吗?肯定不会。
所以说,在最艰难的时候咬着牙再挺一挺,也许就会迎来一片新天地。
当年朱元璋被陈友谅打到身受重伤,大脚马皇后背着他从尸山血海中跑出来,这才勉强捡了一条命。他但凡有一丝犹豫,有一丝退缩,他就打不赢鄱阳湖大战,也就不会有大明三百年江山。后来,皇太子朱标把马皇后营救老朱的一幕画成画贴身藏着。有一次父子俩吵架,朱元璋气得火冒三丈,农民出身的他没有那么多讲究,抄起棍子劈头盖脸就打。朱标也不躲,他装作不小心把这幅画落在地上,朱元璋看到后老泪纵横,连儿子都顾不上打了。
现在,我们常说坚持就是胜利。
这句话也对也不对。明明知道是错的,还要坚持钻牛角尖,坚持搞破坏;明明知道旧的事物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还要坚持守旧而不革新,这样的坚持当然不对。
易经就高明多了。它不会简单地说坚持就是胜利,它所说的坚持是有前置条件的,是贞,是有孚。
贞,是持中守正;有孚,是有始有终。
我们不能走偏,不能走歪门邪道,我们要守正道,要走在中心线上,这样我们才有必要坚持,才能有始有终。
朱元璋坚持肃贪倡廉,这本是治国正道,值得一以贯之,只可惜手段过于酷烈酷,牵连过于深广,稍显矫枉过正。
所谓洪武四大案,是指朱元璋为治理贪污而引发的四大案件。除了胡惟庸案以外,还有公元1382年的空印案,公元1385年的郭桓案,和公元1393年的蓝玉案。从时间线上看,几乎贯穿了朱元璋的执政生涯。
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或有争议,事情本身也极具争议。相比其他三大案,朱元璋在空印案中杀的人是最少的,只杀了几百名官员。但这件案子的影响之大,却非常罕见。
空印案不是一件简单的贪污腐败案。
所谓空印,是指在空白的公务文书上提前加盖印章。这很有可能是官员们为提高行政效率而采取的一种变通方式。
在明朝,各府、州、县都要按税制向朝廷缴纳钱粮和军需物资。按照规定,地方府衙的财政官员需要带账本来到京城,和户部核对无误后结算。如果账目和实物不符,就须打回重新造册,然后再加盖地方府衙大印确认。
但当时的交通主要靠马,不如今天坐飞机、火车这样快捷方便,更没有传真和电子邮件。一些偏远州县到应天府,哪怕快马八百里加急,少说也得个把月才一个来回。考虑到太过耽误时间,于是各地默许派京官员备有事先盖好印信的空白文书以备使用。
这空印事件从元朝沿袭下来,各级官员全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未明令禁止过。这又是为什么呢?
因为度量偏差不是小概率事件,几乎百分之百会发生。
首先,粮食物资在运输过程中定然会产生损耗。其次,就算一粒米不漏,毫无损耗,当时的秤远不如现在这么精确,两杆秤称出来的重量大概率不会相同。这种损耗和偏差,只有到户部核准时才能确定,所以派京官员们习惯带着空印文书到京城填写实际数目。
朱元璋获知此事后大为震怒,认为这是官员们弄虚作假、欺君罔上,于是下令处死数百名主印官员,副手以下官吏则杖责一百后充军。
很多人认为这是一场冤案,但它反映了朱元璋反贪的决心。
浙江宁海人郑士利上书朱元璋,力证官吏不可能用空印文书弄虚作假危害百姓,原因是空印账册盖的是骑缝章,除非刚好用到整本账册,否则印章不完整,没用。同时他从空印文书产生的客观原因、国家没有针对空印的立法、培养地方官员的艰辛三个角度,劝谏朱元璋要从轻处理此事。他上书的结果是涉案官员无人被赦免,自己因言获罪,被流放。
如果从空印案本身看,老朱也许有些矫枉过正。但如果结合几年后发生的郭桓案看,朱元璋杀得不算错。
郭桓案说起来特别简单,无非是户部侍郎郭桓等人伙同各级官吏作弊,贪墨盗卖官粮,中饱私囊。
郭桓案不仅是明朝历史第一贪污大案,甚至堪称中国历史上第一反贪大案。该案涉案金额虽非历史最大,但也算特别巨大。受此案牵连被杀的官员数量则绝对为历史之最。
据朱元璋在《大诰》中按米折算,该案涉案金额“所废者两千四百余万精粮”。按明朝初年标准,钞一锭折米一石,银一两折米二石,相当于一千二百多万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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