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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小说:人住超神,渣在诸天 作者:永远是新手 本章字数:1464 更新时间:2024-10-21 19:23:45
……
见佩妮打算回去补刀,罗非鱼勐的扣住她手腕。
通过见闻色,两人清晰感知到黑袍人诗雅胸口断开的骨头正以极快的速度自我愈合。
僵尸,第二代的况国华都能被普通人用普通太刀贯穿身体,被汽车撞昏迷。
哪怕他是长期不吸活人血,身体不良,那也不是区区第五代可以媲美。
好在将臣尸恢复力极强,只要不是四分五裂,尸气溃散,基本不会死。
其实,有一部分僵尸,即使四分五裂也不会死。
“下次再对付这种生物,记得用上真气。
有真气辅助,刚刚那一击就足够秒杀敌人。”
“哦。”点点头,佩妮听的认真。
“主人,刚才黑袍人气息和来利很像,他们到底是什么生物?”歪头,佩妮好奇打听。
“不老,不死,以怨为力,以血为食,神话中的僵尸。
刚才那个眼珠是白色,第五代而已。
记住,这个世界,只要不是红眼僵尸,或者绿眼睛脸上带纹路的僵尸,你都不用虚。
当然,如果碰上我说的两种。
不惹咱们还好,惹到也不用怕。
你主人实力过得去,保住你们还不成问题。”
“嗯嗯。
主人是最强,佩妮知道。”
佩妮的语气中满满都是敬畏与崇拜,一丝不掺假。
“呵呵!”苦笑一声,罗非鱼叹气道:“最强,主人还需要时间,咱不着急。”
两人携手离开,没人搭理倒下的黑袍人诗雅。
原本以为今天惹到惹不起的人,不死也得脱层皮,没想到自己就受点皮外伤,这让诗雅有点懵。
至于所谓的皮外伤,对于僵尸来说,断几根骨头,只要不涉及尸气,真就是皮外伤而已。
“我这...被彻底忽视了。”口中喃喃,等两人消失在视野,胸骨断裂好几根的诗雅已经恢复的差不多,能够站起身。
忌惮看了看两人消失方向,踉跄着消失在精灵森林边缘。
因为轿车和吃瓜原因,罗非鱼也懒得回隔壁小镇。
两人走到小镇中的旅馆,在佩妮跑前跑后忙活下,很快住进房间。
对于只开一间房,罗非鱼和佩妮表现得都十分自然。
就彷佛开一间房才是应该,开两间房就很不正常。
进门打开窗户,英伦式装修风格,到也别有一番体验。
房间不大,也就四五十平米的样子,这已经是小旅店最大房间。
千里迢迢飞到英国,接着就跑到精灵森林,罗非鱼也懒得动,佩妮开窗通风档口,打量过房间装修的他就已经走向浴室。
罗非鱼这边正在洗澡,马小玲一行人终于找到古堡,见到了昏迷被来利带回古堡,醒来的王珍珍。
披着浴袍,罗非鱼坐在窗口,遥遥望着古堡方向。
马小玲进入古堡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不对劲儿。
一行人聊着天,不知不觉来到精灵森林边缘。
来利给几人讲故事,说起心思单纯的人能听到小精灵讲故事。
几人闭上眼睛,全都当成传说,配合来利讲的故事。
然而,大家本以为一笑而过的时候,王珍珍开口:“你说什么,大声点。”
所有人,只有他可以听到精灵声音。
“艹。”
不服的撇撇嘴,罗某人觉得那些小精灵有点针对自己。
随着王珍珍说出故事,原本如同绅士的来利突然捂住耳朵,失态的大吼着让王珍珍闭嘴。
原来,小精灵讲的故事,正是五十年前发生在来利身上的悲剧。
说来狗血,堂堂秦始皇居然喜欢上普通女孩儿。
为了跟女孩结婚,把自己关进密室,痛苦的戒血瘾。
然而,他想的实在太天真。
僵尸与人类相爱,本就是一场悲剧,不是谁都是男女主角。
来利喜欢诗雅,结婚当天将天使之泪作为礼物。
然而,正是因为天使之泪,引来了劫匪。
那个年代劫匪横行,谁也没想到。
婚礼当天,劫匪见人就杀,四溅的鲜血唤醒了来利作为僵尸的本能。
如果不强行戒血瘾,即使见血,来利也不至于发狂。
然而,为了这场婚礼,来利已经好久没吸血。
迸溅到嘴里的鲜血,刹那让来利失去理智,狂性大发,杀光了所有人。
望着因为天使之泪重伤的妻子,恢复理智救人心切的来利无视妻子诗雅哀求将她也变成了僵尸。
诗雅亲眼目睹父亲被发狂的丈夫杀死,还以为他咬自己时还处于发狂状态,要杀自己。
加上来利无颜面对爱人,选择逃避,这也导致两人之间出现误会,醒来变成僵尸的诗雅以为丈夫连自己都要杀,一气之下离开。
时光一晃就是五十年,来利的仆人到处寻找诗雅,同时也在寻找作为定情信物,当时被大家遗忘消失的天使之泪。
机缘巧合,遇到马小玲,这才有今天的剧情。
来利邀请马小玲一行人去古堡吃饭,诗雅回归,故意暴露僵尸身份,马小玲让况天佑和王珍珍先离开,孔雀阻止马小玲捉僵尸将人打晕,诗雅遇到重伤垂死的僵尸女仆,得知当年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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